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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管理教育基金會目的宣言
博雅管理教育基金會的目的宣言由以下四句話組成:
倡導博雅管理,
抵制極權專制;
建設功能社會,
實現個人尊嚴。


1. 如果一個組織已經有使命宣言, 為什麼還需要一個目的宣言?
 
  當彼得‧杜拉克在其經典著作《管理: 任務,責任,實踐》中論及一個組織的使命時,他使用了「目的與使命」兩個詞而不是僅使用「使命」一個詞,這意味著目的與使命雖然密切相關和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仍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組織的目的是它之所以被創立和存在的理由, 會貫穿於該組織生命的全過程, 因而是長期有效的;而一個組織的使命是它在某一個時期內, 因應當時的外部和內部的現實, 根據自己的目的而選擇的任務, 故而只是階段性有效, 可以也應該不斷做出檢討和修改的。目的回答「為什麼」這一更具根本性的問題;使命則回答「做什麼」這一實務性的問題, 正如杜拉克所問出的:「你們的業務是什麼? 你們的客戶是誰?客戶在意的價值是什麼?」目的始終凌駕於使命之上,主導和規限著使命如何界定,使命則承載著把目的落實到特定業務層面的責任。和使命相比,一個組織的目的永遠應該被優先考量。

2. 基金會的目的宣言為什麼是這四句話?
 
          比起「現代管理學之父」的稱謂, 杜拉克自認為他首先是一位社會生態學者,他對管理的興趣,源於他對個人生存於其中的人類社會環境的關切。以下這段摘自《管理: 任務,責任,實踐》1973年初版序言的話, 道出了他研究和創建現代管理學的目的:
 
  「如果我們的組織型多元社會中的機構不能負責任的自治,我們的社會就不會有個人主義,人們也沒有機會實現自我。我們會活在徹底的管制中,沒有人可以享有自治權。在這種社會裡,史達林主義橫行,沒有參與式的民主,而要隨興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那就更不可能了。暴政將成為強大而有效的自治機構的唯一替代品。
  暴政以一人獨斷取代多元競爭,以恐懼取代責任感。暴政的確可以廢除所有的機構,以獨大的幫派政黨官僚機器替代所有機構。暴政之下,雖然還是能生產商品和提供服務,不過斷斷續續、多所浪費,產量也是少得可憐,而且人們還得付出苦難、羞辱和挫折等龐大的代價。 在一個組織型的多元社會中,使我們的各種組織機構負責任地、獨立自治地、高績效地運作,是自由和尊嚴的唯一保障。有績效的、負責任的管理是對抗和替代極權專制的唯一選擇。」
 
  這一段話論及個人、組織(機構)、社會和管理四者之間應該發生什麼樣的關係,以及極權主義對它們的威脅(杜拉克以史達林主義為例)。如果要找出其中涉及目的的詞語,應該是末尾出現的「自由與尊嚴 (freedom and dignity)」。值得特別留意的是, 這裡的自由與尊嚴是基於杜拉克提示的「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觀念上的;自由與尊嚴的載體只能是活生生的個人,而不是任何抽象的群體, 諸如國家、民族、階級和經常被極權領袖掛在嘴邊和充當其代表的「人民」。
  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度過青少年時代的杜拉克,目睹並親身體驗到個人在社會潰敗和隨之而來的極權暴政下遭受的苦難,這使他極其憎惡和終生警惕極權主義。尋求一條避免最壞事情發生之路,從此成為他一生的志業。在他逃離納粹統治、移民美國後,發現彼時的美國已經呈現出由多元、自治的組織構成的新社會型態──一個組織型的社會,以及存在於這些組織中的新權力中心──管理。在個人、組織(機構)、社會和管理這四者之間發生著怎樣的互動關係,於是成為杜拉克社會生態學和管理學研究的主題。杜拉克的管理學是他的社會生態學的工具,與商學院和管理學院流行的MBA和MPA的區別,在於他視管理為一項社會功能和一種博雅技藝,而非幫助一家企業或一個公共服務機構在市場和行業中競爭致勝的成功學。他認為: 
  「管理」之所以重要,僅僅因為它能讓組織有效地履行其社會職能,造就一個正常運作的社會──「功能社會」。
  「社會(功能社會) 」之所以重要,僅僅因為它能讓社會成員──個人,擁有身份和地位,不但獲得生計和安全,而且在盡責和貢獻的過程中,實現人生圓滿(fulfill themselves),從而活出「自由與尊嚴」。
  「組織(機構)」之所以重要,僅僅因為它們是銜接個人和社會的介面: 一方面,它們是社會的公共器官,另一方面,它們是個人與其他人在其中協作的工作社區。經由組織,個人和社會才能發生一種功能性的關係。
  相對於組織、社會和管理來說, 享有自由、承擔責任,從而活出尊嚴的「個人」才是最重要的。個人的自由與尊嚴是目的, 其他三者都是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
  最後,「極權主義」也是「重要」的: 只有認清它的邪惡本質, 善於識別偽裝成各種面目的極權主義, 包括但不限於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主義、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實為國家主義)、科學主義和進步主義、經濟學功利主義和道德相對主義,並堅定地拒絕和有效地抵制它們,我們才可能擁有個人主義和參與式民主,才可能實現個人的自由與尊嚴。
  我們嘗試把杜拉克的上述真知灼見歸納為簡明扼要的文字,用以表達基金會與杜拉克一脈相承的志向和承諾,於是生成了闡述基金會目的宣言的四句話:
  倡導博雅管理,
  抵制極權專制;
  建設功能社會,
  實現個人尊嚴。
  四句話之間的關係是:
  第一句中的「博雅管理」和第二句中的「極權專制」都是實現目的的手段,它們是兩種完全相反、互相排斥的權力運行機制或者說治理方式,也造成完全不同的結果,前者導致功能社會和個人的自由、責任與尊嚴,後者摧毀正常的社會和取締個人的自由、責任與尊嚴。前者為善,後者為惡;前者是正,後者是邪。
  第三句中的「功能社會」是杜拉克理想中,由多元、自治、負責任和有績效的組織構成的社會,它是容納個人身份和地位的載體,是博雅管理的結果,但並非其終極目的。
  第四句中的「個人尊嚴」才是目的,它應該解讀為個人的自由、責任與尊嚴:個人為自己的自由選擇而承擔責任,因為負責任從而贏得或者說彰顯尊嚴。
 
3. 四句話中的關鍵字和有助於理解它們的閱讀材料
 
  目的宣言中的四句話,每一句都有一個關鍵詞,它們分別是「博雅管理」「極權主義」「功能社會」和「個人尊嚴」。其中「博雅管理」和「功能社會」是杜拉克創造出來的詞彙,他賦予了它們獨特的含義;「極權主義」和「個人尊嚴」雖然不是他的創造,也需要知道在杜拉克看來它們意味著什麼。以下是一些提示和有助於理解它們的閱讀材料。
「博雅管理」
  首次出現在杜拉克所著的《新現實》第十五章中,該章的標題是「作為一項社會功能和博雅技藝的管理」,其中第五節的標題是「作為一項博雅技藝的管理(即「博雅管理」)」。多年後,杜拉克在克萊蒙特大學Drucker Graduate School of Management的命名儀式上發表感言時,以及在他晚年寫下「我認為我最重要的貢獻是什麼」時,都提到和解釋了何謂「博雅管理」。以上三段有關「博雅管理」的闡述,被一併收錄於邵明路編輯的《認識真正的杜拉克: 八篇不可不讀的文章》第五部分「杜拉克的八段金句」中(它們位列第一、二、三段)。
「功能社會」
  首次出現在《工業人的未來》第二章, 標題為「什麼是一個功能社會」;六十年後該章又被收錄於《功能社會》(博雅出版的書名為《正常運作的社會》)中,《功能社會》是杜拉克獨立完成的「收官之作」,而該書也被題名為「功能社會」,可見他對這個主題有多麼看重。此外,在《工業人的未來》1995年版的序言和《功能社會》2002年版的序言中, 也都有杜拉克關於「功能社會」這一概念由來的背景介紹,可以幫助讀者進一步理解該章內容。
「極權主義」
  這並不是一個陌生的字眼,但是人們提起它的時候,往往帶著各自不同的理解, 因為它確實很難被精確定義。「極權主義」又被杜拉克稱為「現代極權主義」和「新極權主義」,用以區別人類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專制獨裁和暴政。在他看來,自十九世紀的法國大革命開始,又在二十世紀被希特勒納粹主義、史達林主義和毛澤東的中國式社會主義推向高潮的一系列革命運動, 都具有同一本質,都同屬極權主義範疇。極權主義是人類社會最醜惡的現象,也是最可怕的疾病,它給人類造成的毀滅性災難超過歷史上任何暴政。極權主義把獲得絕對的權力當作它的目的,謀求全面、徹底地操縱和控制人類中的每一個成員,從肉體到心靈,不僅要把人馴化為牲畜(非人化),而且要把人改造成機械(非生物化),直到根除人性中所有讓人可以稱之為人的因素。這是過去任何暴君都未曾有過的妄想。和極權主義的凶殘相比,它的危害更在於總是披著冠冕堂皇的美麗外衣,諸如自由、平等、科學、進步、純粹、完美……,因此帶有極大的欺騙性和魅惑力,尤其是對於那些心懷善意和美好理想,但又不諳世事的學者和年輕人。對極權主義和它背後的絕對理性(尤其是理性自由主義)的批判,可見於杜拉克的幾乎全部著作,頗難一一列舉,以上僅是邵明路編輯的《杜拉克論極權主義和社會拯救》中歸納的主要見解。有心窮根究底的人,可以閱讀該書,以及杜拉克在《社會生態願景》一書末尾的〈過時的齊克果〉章節。
「個人尊嚴」
  這可能是四個關鍵字中最重要的一個,因為它揭示了「博雅管理」乃至杜拉克全部學說的目的,並且可由此追溯到他的信仰和世界觀源頭。什麼是人的尊嚴? 為什麼尊嚴只能由個人彰顯或證明,而不是群體? 這是兩個一而二,二而一的問題。有關它們的討論,涉及杜拉克對人性、人的存在和生命圓滿這些根本問題的深刻體悟。杜拉克信仰上帝,他把對上帝的信仰投射到個人身上,也相信「自由與個人」: 其中的「自由」,與其說是權利,毋寧說是責任;其中的個人,則可以解讀為每個人與生俱來,願意也可能去承擔責任、做出貢獻的善意和潛能──用基督教的說法,雖然人是軟弱的,容易犯錯,但同時也是按上帝的形象塑造的,因此具備上帝賦予的尊嚴。在杜拉克的語境裡, 「自由與個人」意味著「個人自由與個人尊嚴」,因此「自由與個人」也可以用「自由與尊嚴」來置換;而在「自由」與「尊嚴」這兩個詞中間,其實還存在著一個隱而未現的詞「責任」,加入它就變成「自由、責任與尊嚴」──個人為自己的自由選擇承擔起責任,因為負責任從而贏得和彰顯尊嚴。只有在這個意義上, 「個人尊嚴」和「人的尊嚴」這兩個一而二、二而一的概念,才得到了清晰、完整的詮釋; 進一步, 對「責任」的深究,向誰負責、對什麼負責、又用什麼來衡量和判斷是否負起了責任,也同時獲得了探討的基礎和指引。以下是若干能夠為上述見解提供佐證的閱讀材料:
 
   《工業人的未來》第六章〈自由社會與自由政府〉;
   《社會生態願景》第八部〈過時的齊克果〉及其〈引言〉;
   《失落的杜拉克管理藝術》(Joseph A. Maciariello and Karen E. Linkletter合著) ;
第一章中,「齊克果(1813至1855年)」;
第三章中,「聖奧古斯丁(354至430年)」和「聖保羅(10至65年)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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